凸性與延森不等式
Convexity and Jensen’s Inequality
上一篇介紹車諾夫不等式,以動差母函數為工具,替尾機率取得比柴比雪夫不等式更緊的上界。從馬可夫不等式一路看下來,這幾篇的不等式都在做同一件事,由少量的動差資訊出發,替一個尾機率找出上界。
本篇的延森不等式換了一個比較的對象。它比較的是 $\mathbb{E}\bigl[g(X)\bigr]$ 與 $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$,兩邊都是動差,不再是尾機率的上界,而決定這兩者大小的,是函數 $g$ 的凸性或凹性。以下先給出凸函數與凹函數的定義,再以圖示說明凸函數的切線落在函數下方、凹函數的切線落在函數上方;接著給出延森不等式與其證明,並說明它與「先平均再取函數值」和「先取函數值再平均」誰大誰小的關係;最後以三道例題示範它在算術幾何調和三種平均數、期望值與中位數之距離,以及 KL 訊息數非負這三個問題上的用法。
(1) 若實值函數 $f(\cdot)$ 的定義域為一凸集合 (convex set),在單變數的情形即為一個區間,且對其定義域中任兩點 $x, y$ 及 $t\in[0,1]$ 都具有
則 $f(\cdot)$ 為一個凸函數 (convex function)。
(2) 若實值函數 $h(\cdot)$ 的定義域為一凸集合,且對其定義域中任兩點 $x, y$ 及 $t\in[0,1]$ 都具有
則稱 $h(\cdot)$ 為一個凹函數 (concave function)。
所謂凸函數是指「凸向下的函數」,我們可以將其簡化理解為「凹向上」或「凸向下」的函數;而凹函數則與之相反,是指「凹向下的函數」。
在部分中國大陸的數學教材中,函數的凸與凹和其他中文教材的凸與凹是相反的,建議讀者在閱讀中文教科書的時候,可以參考原文輔助,比較不會混淆。
上述定義中,$f(\cdot)$ 若改為對其定義域中任兩相異點 $x\neq y$ 及 $t\in(0,1)$ 都具有
\[f\bigl(t\,x+(1-t)\,y\bigr)<t\,f(x)+(1-t)\,f(y)\]則 $f(\cdot)$ 稱為嚴格凸函數 (strictly convex function)。
同理,$h(\cdot)$ 若改為對其定義域中任兩相異點 $x\neq y$ 及 $t\in(0,1)$ 都具有
\[h\bigl(t\,x+(1-t)\,y\bigr)>t\,h(x)+(1-t)\,h(y)\]則 $h(\cdot)$ 稱為嚴格凹函數 (strictly concave function)。
凸函數具有一個特別的性質,即凸函數上任一點,其切線必定在該函數下方,而凹函數則與之相反,即凹函數上任一點,其切線必定在該函數上方,這兩個性質我們以 Fig. 2.21 的上下兩個面板理解之。
我們能夠看到,上面的面板中對 $\bigl(a, g(a)\bigr)$ 來說,通過該點的切線 $g^{\prime}(a)\bigl(x-a\bigr)+g(a)$ 是完全在函數 $g(x)$ 的下方的;而下面的面板中對 $\bigl(a, h(a)\bigr)$ 來說,通過該點的切線 $h^{\prime}(a)\bigl(x-a\bigr)+h(a)$ 完全在函數 $h(x)$ 的上方。所謂在其下方,指的意思是對所有的 $x$,$g(x)$ 都不小於其切線上同一個 $x$ 所對應的點 $g^{\prime}(a)(x-a)+g(a)$,而在其上方的意思便恰巧反過來。
凸函數與凹函數是特殊的函數,在機率不等式具有許多應用,見下列定理。
若 $X$ 為一隨機變數,且 $\mathbb{E}(X)$ 為有限,則有以下二個性質:
(1) 若令 $g(\cdot)$ 為一凸函數,則有
\[\mathbb{E}\bigl[g(X)\bigr]\geqslant 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\](2) 若令 $h(\cdot)$ 為一凹函數,則有
\[\mathbb{E}\bigl[h(X)\bigr]\leqslant h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\]Proof.
(1) 令 $g(\cdot)$ 為一個凸函數。依 Definition 2.20,$g$ 的定義域為一個區間,記為 $D$;$g(X)$ 要有定義,$X$ 必須以機率 $1$ 落在 $D$ 之內,因此 $\mathbb{E}(X)$ 只可能是 $D$ 的端點或內點。若 $\mathbb{E}(X)$ 恰為 $D$ 的端點,則 $X-\mathbb{E}(X)$ 以機率 $1$ 不改變正負號,故 $\lvert X-\mathbb{E}(X)\rvert$ 為非負隨機變數而其期望值為 $0$,對任意 $\varepsilon>0$ 由馬可夫不等式可得 $\mathbb{P}\bigl(\lvert X-\mathbb{E}(X)\rvert\geqslant\varepsilon\bigr)=0$,故 $X$ 以機率 $1$ 等於 $\mathbb{E}(X)$,不等式兩側相等;以下設 $\mathbb{E}(X)$ 落在 $D$ 的內部。
Fig. 2.21 畫的是可微的情形,凸函數卻未必處處可微,以下改用不要求可微的支撐直線。凸函數在其定義域的內部,每一點 $a$ 都有一條支撐直線 (supporting line),也就是通過 $\bigl(a,\,g(a)\bigr)$ 而在整個 $D$ 上都不高於 $g$ 的直線。取通過 $\bigl(\mathbb{E}(X),\,g[\mathbb{E}(X)]\bigr)$ 的支撐直線,並記其斜率為 $s$,則有
\[g(X)\geqslant s\,\bigl(X-\mathbb{E}(X)\bigr)+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\]其中 $g$ 於 $\mathbb{E}(X)$ 可微時 $s=g^{\prime}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$,這條支撐直線就是切線,與 Fig. 2.21 上面的面板所畫的同型,只是切點取在 $\mathbb{E}(X)$。兩側同取期望值 (期望值 $\mathbb{E}\bigl[g(X)\bigr]$ 必定有意義,理由見證明之後的 Note),可得
故可知
\[\mathbb{E}\bigl[g(X)\bigr]\geqslant 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\](2) 令 $h(\cdot)$ 為一個凹函數,其定義域同樣為一個區間 $D$,且 $X$ 以機率 $1$ 落在 $D$ 之內;$\mathbb{E}(X)$ 恰為 $D$ 的端點時同第 (1) 款,以下設它落在 $D$ 的內部。此時 $-h$ 為凸函數,故 $h$ 在 $D$ 的內部每一點也都有一條支撐直線,只是這條直線在 $D$ 上都不低於 $h$。取通過 $\bigl(\mathbb{E}(X),\,h[\mathbb{E}(X)]\bigr)$ 的支撐直線,並記其斜率為 $s$,則有
\[h(X)\leqslant s\,\bigl(X-\mathbb{E}(X)\bigr)+h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\]其中 $h$ 於 $\mathbb{E}(X)$ 可微時 $s=h^{\prime}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$,這條支撐直線就是切線,與 Fig. 2.21 下面的面板所畫的同型,只是切點取在 $\mathbb{E}(X)$。兩側同取期望值,可得
故可知
\[\mathbb{E}\bigl[h(X)\bigr]\leqslant h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\]原式得證。 $\square$
凸函數未必處處可微,例如 $g(x)=\lvert x-c\rvert$ 在 $x=c$ 便不可微,其中 $c$ 為任一常數。上述證明只用到支撐直線,沒有用到 $g$ 或 $h$ 可微,因此這一類函數也在 Theorem 2.36 的適用範圍之內,Example 2.45 用的正是這樣的一個函數。Fig. 2.21 與其前後的說明以可微的凸函數與凹函數為例;在不可微之處,取代切線的正是支撐直線,而且這樣的直線不只一條,任取一條即可。支撐直線的存在,可由凸函數的差商 $\frac{g(x)-g(y)}{x-y}$ 在固定 $y$ 之下對 $x$ 非遞減這個性質導出,讀者應可自行驗證,本篇不另證明。
Theorem 2.36 也沒有另外要求 $\mathbb{E}\bigl[g(X)\bigr]$ 存在,這是因為在定理的前提與證明中所設的條件之下,它必定有意義。前提要求 $\mathbb{E}(X)$ 為有限,否則 $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$ 無從定義;此時 $\mathbb{E}\bigl(\lvert X\rvert\bigr)$ 亦為有限,這是期望值存在的等價條件。令 $\ell(x)$ $=$ $s\,\bigl(x-\mathbb{E}(X)\bigr)+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$ 為證明中所取的支撐直線,則 $\mathbb{E}\bigl[\lvert\ell(X)\rvert\bigr]$ 為有限;又 $g(X)\geqslant\ell(X)$,故 $\max\lbrace-g(X),\,0\rbrace$ $\leqslant$ $\max\lbrace-\ell(X),\,0\rbrace$,也就是 $g(X)$ 取負值的那一部分,其期望值必為有限。因此 $\mathbb{E}\bigl[g(X)\bigr]$ 必定是 $(-\infty,+\infty]$ 之中一個確定的值: 若它等於 $+\infty$,不等式成為 $+\infty$ $\geqslant$ $g\bigl[\mathbb{E}(X)\bigr]$,自動成立,定理依然為真,只是沒有給出有用的界限。凹函數的情形對稱,$\mathbb{E}\bigl[h(X)\bigr]$ 必定是 $[-\infty,+\infty)$ 之中一個確定的值。
若參照 Definition 2.20,我們可以發現,凸函數跟凹函數,事實上是在探討一個函數的兩個點「先平均再取函數值」與「先取函數值再平均」誰大誰小,這個直觀意義,在 $t=\frac{1}{\,2\,}$ 時特別明顯,因為當 $t$ 與 $1-t$ 都是 $\frac{1}{2}$ 時,$t\,x+(1-t)\,y=\frac{1}{\,2\,}(x+y)$,這時候便完全與前述的直觀相同,而凸 (凹) 函數的定義則指出「先平均再取函數值,比先取函數值再平均小 (大)」。
我們再三提到,期望值事實上也是一種平均,與上述的直觀意義比較,則是將 $t\,x+(1-t)\,y$ 這個動作類比至期望值,而再與一個凸 (凹) 函數進行比較。由此來看,延森不等式確實是必然的結果。
Fig. 2.22 的上下兩個面板便將上述的直觀化約成圖形來理解。
Suppose that $a_{1},\ldots,a_{n}$ are positive numbers whose arithmetic, geometric and harmonic means are $m_{\sssig A}$, $m_{\sssig G}$ and $m_{\sssig H}$. Using Jensen’s inequality, show that $m_{\sssig A}\geqslant m_{\sssig G}\geqslant m_{\sssig H}$.
令隨機變數 $X$ 滿足 $\mathbb{P}(X=a_i)=\frac{1}{\,n\,}$,$i=1,\ldots,n$,且令 $h(x)=\ln x$,$x>0$,則 $h(x)$ 為一個凹函數,依延森不等式可知
\[\mathbb{E}(\ln X)\leqslant\ln\bigl(\mathbb{E}(X)\bigr)\]而上式兩側分別為
故可知 $\ln m_{\sssig G}\leqslant\ln m_{\sssig A}$,即
\[m_{\sssig A}\geqslant m_{\sssig G}\]此即算幾不等式 (AM-GM inequality)。又依調和平均數之定義可知
\[\frac{1}{\,m_{\sssig H}\,}=\frac{1}{\,n\,}\sum_{i=1}^{n}\frac{1}{\,a_i\,}\]則由算幾不等式可知
即 $m_{\sssig G}\geqslant m_{\sssig H}$,故合併算幾不等式可知
\[m_{\sssig A}\geqslant m_{\sssig G}\geqslant m_{\sssig H}\]Suppose that $X$ is a continuous random variable whose mean, median and standard deviation are $\mu$, $m$ and $\sigma$. Show that the distance between the mean and the median is at most one standard deviation, that is, $\lvert\mu-m\rvert\leqslant\sigma$.
令 $g(x)=\lvert x-m\rvert$,$\forall x\in\mathbb{R}$,則 $g(x)$ 為一個凸函數,由延森不等式可知
又令 $h(x)=\sqrt{x}$,$\forall x\geqslant0$,則 $h(x)$ 為一個凹函數,再次由延森不等式可以得到下式
故可知
\[\lvert\mu-m\rvert\leqslant\sigma\]讀者應該還記得,在坎特利不等式的筆記中,我們便曾提過這個性質,即一個機率分配的中位數與期望值之距離,並不會超過一個標準差;此外,這題的證明中,還使用到 Theorem 2.17 的性質,即中位數是使得 $\mathbb{E}\bigl[\lvert X-a\rvert\bigr]$ 達到最小值之 $a$ 值,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題目。
Suppose that $f_{0}$ and $f_{1}$ are probability density functions. The Kullback-Leibler information number is defined as
Show that $K(f_{0}, f_{1})\geqslant0$.
題目只說 $f_{0}$ 與 $f_{1}$ 是兩個機率密度函數,並未說明兩者取正值的範圍之間有什麼關係。上面的積分範圍寫成 $\lbrace f_{0}>0\rbrace$,是因為在 $f_{0}(x)=0$ 之處,被積函數帶有 $f_{0}(x)$ 這個為零的因子,依慣例整項取 $0$,這些位置對積分沒有貢獻。
下面的解答令 $W=\frac{\,f_{1}(X)\,}{\,f_{0}(X)\,}$,再對凸函數 $g(y)=-\ln y$ 使用 Theorem 2.36。依 Definition 2.20,凸函數的定義域為一個區間,而 $g$ 的定義域是 $(0,\infty)$;要把定理用在 $W$ 之上,$W$ 必須以機率 $1$ 落在這個區間之內。若 $f_{1}$ 在 $\lbrace f_{0}>0\rbrace$ 之中某一塊區域上為零,而該區域在 $f_{0}$ 之下的機率為正,$W$ 便以正機率取到 $0$,$g(W)$ 在該處沒有定義,這條定理便無從引用。故以下另設在 $f_{0}(x)>0$ 之處皆有 $f_{1}(x)>0$。有了這個前提,$W>0$ 以機率 $1$ 成立,$\mathbb{E}_{0}(W)>0$,$-\ln\bigl[\mathbb{E}_{0}(W)\bigr]$ 才有定義;而 $\mathbb{E}_{0}(W)$ 等於 $\int_{\lbrace f_{0}>0\rbrace}f_{1}(x)\,dx$,不超過 $1$,本來就為有限,正是 Theorem 2.36 前提所要求的期望值為有限。
要證的 $K(f_{0}, f_{1})\geqslant0$ 本身則不需要這個前提。少了它時,$\ln\frac{\,f_{0}(x)\,}{f_{1}(x)}$ 在上述那塊區域上依慣例取 $+\infty$;而被積函數取負值的那一部分,其積分必為有限: 在那一部分上 $\ln\frac{\,f_{1}(x)\,}{f_{0}(x)}$ 為正,由 $\ln t\leqslant t-1$ 可得它不超過 $\frac{\,f_{1}(x)\,}{f_{0}(x)}$,故這一部分乘上 $f_{0}(x)$ 之後的積分不超過 $\int_{\lbrace f_{0}>0\rbrace}f_{1}(x)\,dx$,也就是不超過 $1$。
$K(f_{0}, f_{1})$ 因此必定是 $(-\infty,+\infty]$ 之中一個確定的值,而在上述情形之下它等於 $+\infty$,$K(f_{0}, f_{1})\geqslant0$ 自動成立,只是沒有給出有用的資訊。這與 Theorem 2.36 之後那則 Note 所談的是同一類情形,期望值容許取 $+\infty$ 時,不等式依然為真。補上前提不是為了讓結論成立,而是為了讓下面每一步都有定義。
令 $W=\frac{\,f_{1}(X)\,}{\,f_{0}(X)\,}$,則
若令 $g(y)=-\ln y$,則 $g(y)$ 為一個凸函數,由延森不等式可以得到下式
又 $f_{1}$ 為機率密度函數,其在 $\lbrace f_{0}>0\rbrace$ 上的積分不會超過在整條實數線上的積分,即
而 $-\ln(\cdot)$ 為遞減函數,故可知
本題當中的 Kullback-Leibler information (KL 訊息數) 也被稱作 Kullback-Leibler divergence (KL 散度),亦被稱作相對熵 (relative entropy),在機率統計領域被用來描述 $f_{1}$ 分配相對於 $f_{0}$ 分配的訊息損失,式中的 $\frac{\,f_{0}(x)\,}{f_{1}(x)}$ 正是概似比,因此 KL 訊息數就是對數概似比在 $f_{0}$ 之下的期望值,這也是它與數理統計中概似比檢定 (likelihood ratio test, LRT) 的接點。
事實上,大多數的解釋裡,KL 訊息數會用來描述兩個分配的「差異性」,然而,「差異性」一詞稍嫌不夠精準,因為 KL 訊息數對於 $f_{0}$ 與 $f_{1}$ 而言並不是對稱的,也不滿足三角不等式,因此它並不是數學意義上的距離。比較好的說法是 $f_{1}$ 分配相對於 $f_{0}$ 分配的差異;但更好的說法是訊息損失,因為 KL 訊息數原先就是用來衡量這件事情的。
實用的情境是,當現實情況的機率分配過於複雜,而我們希望使用較便於計算 (或相對簡單) 的機率模型 (即 $f_{1}$) 近似其 (即 $f_{0}$) 表現時,我們可以用 KL 訊息數來衡量這樣的近似是不是會損失太多資訊。同一套想法在機器學習的神經網路模型上也用得到,只是此時被近似的並不是真實的機率分配,而是另一個參數量巨大的模型,我們同樣以 KL 訊息數衡量簡化過後的模型是不是仍具有與原模型相近的表現。
這個問題的證明,也說明了 KL 訊息數非負,亦即,使用更簡單的機率模型近似一個複雜的機率分配時,我們只可能損失訊息,而不會增加訊息。至於等號何時成立,同樣可以由證明推得: $-\ln$ 為嚴格凸函數,延森不等式取等號要求 $W$ 幾乎必然為一個常數,而 $-\ln\bigl[\mathbb{E}_{0}(W)\bigr]\geqslant0$ 取等號要求 $\mathbb{E}_{0}(W)=1$,兩者合起來即 $f_{1}$ 與 $f_{0}$ 幾乎處處相等。所以 KL 訊息數為零,正好對應兩個分配相同。
另外,在這個證明當中,$\mathbb{E}_{0}(\cdot)$ 指的是以 $f_{0}$ 作為機率分配,針對其中的東西計算 (函數) 期望值;而 $f_{0}(X)$ 與 $f_{1}(X)$,則分別是以 $f_{0}$ 與 $f_{1}$ 當作一個函數 (忽略其 pdf 的意義),將 $X$ 進行函數轉換,形成一個新的隨機變數。我們馬上就會看到,一個隨機變數的函數轉換也是隨機變數,且其機率分配是能夠被計算的。
本篇小結
Definition 2.20 以任兩點的加權平均界定凸函數與凹函數: 在定義域這個凸集合中任取兩點 $x, y$ 與權重 $t\in[0,1]$,若 $f(t\,x+(1-t)\,y)$ 不超過 $t\,f(x)+(1-t)\,f(y)$ 則 $f$ 為凸函數,不等號反向則為凹函數;兩式各自改為嚴格不等式,並把兩點限為相異、權重限為 $t\in(0,1)$,就是嚴格凸函數與嚴格凹函數。Fig. 2.21 以可微的情形畫出這個定義的一個特別的性質。凸函數上任一點的切線都在函數下方,凹函數上任一點的切線都在函數上方。
Theorem 2.36 的延森不等式,把上述性質由兩點的加權平均推廣到期望值。凸函數滿足 $\mathbb{E}[g(X)]\geqslant g[\mathbb{E}(X)]$,凹函數滿足 $\mathbb{E}[h(X)]\leqslant h[\mathbb{E}(X)]$。它與前面幾篇的不等式不同之處在於,兩側比較的都是動差,而不是尾機率的上界。證明的作法是在 $(\mathbb{E}(X), g[\mathbb{E}(X)])$ 這一點取支撐直線,先把 $g(X)$ 縮小 (或放大) 為一條直線,再對整條直線取期望值,此時一次項因 $\mathbb{E}[X-\mathbb{E}(X)]=0$ 而消去,只留下常數項;證明只用到支撐直線,不要求 $g$ 可微,而 $g$ 於該點可微時,這條支撐直線就是切線。Fig. 2.22 的上下兩個面板則以兩點分配畫出這個落差,弦的中點就是 $\mathbb{E}[g(X)]$,曲線上的點就是 $g[\mathbb{E}(X)]$。
三道例題示範了它的用法。Example 2.44 對取值機率均等的隨機變數用凹函數 $\ln x$,一次得到算幾不等式,再把算幾不等式用到 $\frac{1}{a_i}$ 上便補上調和平均數;Example 2.45 先用凸函數 $\lvert x-m\rvert$,再用凹函數 $\sqrt{x}$,兩次延森加上中位數使絕對離差期望值最小的性質,得到期望值與中位數相距不超過一個標準差;Example 2.46 令 $W=f_{1}(X)/f_{0}(X)$ 之後對凸函數 $-\ln$ 用延森,證得 KL 訊息數非負。機率不等式在只有少量動差資訊時能給出大致的機率範圍,下一篇轉而介紹另一種來自經驗的判斷方式,也就是經驗法則。
參考文獻與延伸閱讀
- 黃文璋,2010,《機率論》,二版,華泰文化。
- George Casella and Roger L. Berger. 2002. Statistical Inference. 2nd ed. Duxbury.
- R. Tyrrell Rockafellar. 1970. Convex Analysis.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.